入夏以來,咸寧市打響全市突出環境問題整改攻堅戰,截至目前,省環委會2批交給該市辦理的10個突出環境問題,已整改銷號2個;市政府督辦問題51個,申請銷號問題12個;市環委會督辦違規建設項目159個,申請銷號項目7個。
一是書記領銜抓整改。市委主要領導主持召開全市突出環境問題督辦專題會議,明確要求要借鑒今年防汛工作做法,按照防汛戰時紀律,成立全市突出環境問題督查整改指揮部,市委書記任政委、市長任指揮長,6個縣(市、區)長和市環委會37個成員單位負責人為成員,發出打贏突出環境問題整改攻堅戰的動員令,要求除赤壁城鎮4個污水處理廠12月底前完成整改外,其他問題務必在9月底前按時完成整改。各縣(市、區)第一時間迅速成立了由書記任政委、縣市區長任指揮長的環保突出問題整改指揮部。
二是建章立制劃定生態紅線。先后出臺《咸寧市黨政領導干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辦法實施細則》、《環境保護“一票否決”暫行辦法》、《生態保護紅線管理辦法》、《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跨界斷面水質考核及空氣環境質量考核生態補償辦法》、《斧頭湖流域水環境保護規劃》、《建設國際生態城市工作方案》等一批制度規定,實行環保突出問題整改“黨政同責”、“一崗雙責”。
三是堅持問題導向倒逼整改落實。以《直面環境問題,推進綠色崛起》電視專題片的形式及時曝光咸寧長江生態保護問題、省環委會交辦咸寧的八大環境問題和全市環保督查中發現的突出環境問題。召開全市突出環境問題實戰動員會,實行立“軍令狀”督辦突出環境問題,完善一企一檔,一事一案,8月份爭取完成50%以上,及時在新聞媒體公示。限時下督辦令,列出“長江大保護”10個問題、暗訪8個問題和省政府督查問題清單,8月份完成。建立跟蹤督辦機制,嚴格“督政”和“督企”,每周督查限期整改、責任落實和工作進展情況,先后對7名突出環境問題負責人進行約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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